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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劉祥航 綜合報導歐盟執委會周一 (4日) 指出,西班牙皇家馬德里(Real Madrid)、巴塞隆納(FC Barcelona) 及另外 5 支球隊,因為獲得國家非法補助,需歸還近 7000 萬歐元的不公平補助。執委會強調,足球是一項經濟活動,因此他們有責任確保運動企業之間,必須是公平競爭。歐盟競爭事務專員 Margrethe Vestager 透過聲明表示,使用納稅人的錢來資助職業球團,會帶來不公平的競爭。職業足球是一項大量金錢涉入的商業活動,必須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但這些球隊並沒有做到。歐盟指出,皇馬在 1998 年購買土地時,由馬德里市政府得到大量的優惠。皇馬後來未使用這筆土地,並在 2011 年賣出,獲 2270 萬歐元,但馬德里政府當年只收取 430 萬歐元,皇馬須繳回 1840 萬歐元。《衛報》報導,7 支球隊中,被罰最重的是瓦倫西亞隊(Valencia),高達 2040 萬歐元,主要是他們由西班牙政府獲得不公平的低利貸款。基於類似原因,大力神隊(Valencia) 需歸還 610 萬歐元,埃爾切 (Elche) 要還 370 萬歐元。歐盟還發現,巴塞隆納、皇馬、畢爾巴鄂競技 (Athletic Bilbao) 及奧薩蘇納競技(Atlético Osasuna),自 1992 年起,就以非盈利機構名義,享受稅率優惠,應繳回合計約 500 萬歐元的不當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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