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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82.公司名稱:萬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5年3月08日董事會決議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4,600,000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3,20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2)董事會擬議配發董監及員工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員工酬勞擬議配發金額4,600,000元與104年度費用估計4,245,215元差異354,785元;董監酬勞擬議配發金額3,200,000元與104年度費用估計3,220,508元差異20,508元,係估計差異,擬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105年度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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