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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82.公司名稱:杭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4年度董監酬勞新台幣1,20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與104年認列費用 金額1,500,000元,差異300,000元,主係因帳列估計數與董事會決議數有所差異 所致,相關金額將列為105年度損益調整。(2)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7,086,756元,以現金方式發放;與104年度認列費 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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